部门简介及工作职责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7-11-20动态浏览次数:378

一、工会职能

校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服务于全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全校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主要职能有: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以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各二级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考核。

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持续实施教职工“送温暖工程”,开展经常性的“必访”活动;关注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帮助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教职工岗位成才、建功立业。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评选推优及表彰工作。

4)通过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途径,团结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改革和建设,促进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承担学校教代会常设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工作,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以及闭会期间的提案的落实监督。加强二级学院民主管理,指导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抓好教代表的培训,提高教代表的履职能力。

5)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组织和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协同行政部门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并遵守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依法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工会干部培训及二级工会工作考核,提高工会干部工作能力水平。

7)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根据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并管理好工会的财产与设施。

9)完成学校党政及上级工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妇女工作委员会职能

1)宣传贯彻学校党委和上级妇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妇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

2)开展各项评比、表彰妇女先进典型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女教职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激励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努力营造女性成长、成才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3)关心维护女职工合法权利,教育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积极反映和反馈女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女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推动并参与有关女教职工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4)加强妇工委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指导各二级工会“妇女小家”的创建,发挥妇女之家作用。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落实女教职工的福利保障,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5)以女教授联谊会、女大学生联谊会等女性团体为抓手,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以女教授联谊会为主要力量,整合学校资源,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女大学生成才教育活动,推进女性人才工程建设。

6)完成学校党政及上级妇工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内部设置和人员组成

工会主席、妇工委主任:于莹

工会常务副主席、妇工委副主任:凌文惠

工会副主席、妇工委副主任:芦 静

工会办公室主任:李 瑾

工作人员:鲁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