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含附属卫生学校)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8-10-10动态浏览次数:407

上海健康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沪健医工[201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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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康医学院(含附属卫生学校)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带动广大女性岗位建功、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为上海教育改革创新和学校发展而不懈奋斗,根据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人社奖〔201819号《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教育妇工委〔20186号《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精神,上海健康医学院(含附属卫生学校)妇女工作委员会将围绕“巾帼新作为 建功新时代”主题,在我校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和校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教工和女教工为主(女性占50%以上,主要领导为女性)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推荐上海市三八红旗手1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1个参加上海市及教育系统的差额评选。

评选上海健康医学院(含附属卫生学校) “三八红旗手”25名,“三八红旗集体”7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在沪工作满五年(含)、且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非本市户籍需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为学校建设积极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教育系统、校级以上奖励或先进称号,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近两年已获得同等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二)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教工为主体的单位或集体(女教工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中业绩突出,在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已获得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称号或曾获得其他市、系统级同等荣誉者。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逐级审核公示,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原则。

2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3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关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一线女教工,重点向一线倾斜,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导向性。市管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40岁以下女教工确保一定比例。

4近年来已经获得全国、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除近两年有重大工作实绩外,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要求:

各部门工会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同意并盖章后于1015日之前交至上海健康医学院工会(浦东校区南苑7号楼406室),电子稿发至luj@sumhs.edu.cn

上海健康医学院(含附属卫生学校)妇工委、工会将在部门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民主评选工作,择优确定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向教育系统妇工委推荐。推荐申报个人和部门要填写好各类先进《推荐审批表》(附件)。申报表中的“履历情况”一栏,若在同一单位职务有变动的,请按照变动时间逐一写清。表格中填写主要事迹控制在500字左右,另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次参评上海市、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将加强诚信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进行诚信核查。推荐对象如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匿违法违纪等行为,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四、奖励办法

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将于2019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对获奖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

1由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

2由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

3由校工会授予校三八红旗手、校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

  附件: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2.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5.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6. 上海健康医学院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7. 上海健康医学院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健康医学院委员会

上海健康医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8928


2017-2018年上海健康医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通知.docx